职位名称
靖西市城区专职网格员
单位名称
靖西市新靖镇人民政府
招聘人数
27
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有群众基础,熟悉村(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能熟练操作电脑及智能手机,具备基本的办公软件(Word、Excel等)应用能力及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具有靖西市户籍,且在靖西市城区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城区范围包括新靖镇10个社区及吉坡村、崇德村、其荣村、环河村、那耀村、五隆村、亮表村),当前实际居住于城区,并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6日至2008年3月6日期间出生);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岗村(社区)干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党籍; 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活动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有纹身(面部、颈部、手臂); 现为靖西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为政府临时聘用编外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合同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 被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由新靖镇政府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聘用期内,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或职业道德,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薪资结构
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并由新靖镇政府按规定每月从工资待遇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