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天津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职工互助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7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天津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职工互助保障中心)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天津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职工互助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单位名称
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天津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职工互助保障中心)
招聘人数
7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件。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现役军人;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出生日期
198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