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幼儿园教师
单位名称
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能力。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教及英语、艺术相关专业(特别优秀的可放宽);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班主任、幼儿园教师、托育机构或早教中心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