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乡镇敬老院护理人员
单位名称
嵩县敬老院(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单位为县民政局,派遣机构与县民政局签订派遣协议)
招聘人数
125
任职要求
对象 嵩县籍户口,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报名时,男性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已参加职工社保人员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适当放宽至男性57周岁以下,女性47周岁以下。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富有爱心,热爱养老事业,服从组织分配调剂; 持有消防安全员证书、厨师证书、护理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福利待遇
合同期三年。合同期内护理人员工资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合同期内对所招聘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每年对派遣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选聘的劳务派遣人员自主择业。如需用人,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