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食堂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初中部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基本要求: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入职前提供)。 品行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后勤事业,责任心强,服从学校及食堂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对待师生有耐心、有爱心。 技能要求:有餐饮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基础食材处理技能,了解食品卫生基本常识。吃苦耐劳、积极上进,能适应食堂工作节奏。 其他: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接受节假日及就餐高峰期加班和调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严重失信人员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学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岗位职责
按照规定时间有序开展食堂相关工作,热情服务师生,及时反馈师生就餐意见。完成食材清洗、切配等预处理工作,配合制作餐食、分装菜品。保持操作区域卫生整洁,做好工具设备清洁保养,严格遵守食材加工规范。
福利待遇
可长期聘用,一经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一年一签。 聘用期间待遇: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2639.72元/月发放。购买单位失业险及工伤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