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金城江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队员
单位名称
河池市金城江区应急管理局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男性公民,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C1及以上有效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者优先考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岗位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工作;洪涝和干旱灾害抢险救援、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水上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救援;实施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协助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评估;协助开展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
福利待遇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单位负责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责,下乡补助、工会会员福利与其他干部职工同等待遇。执行一年一聘,合同到期后,经考核优秀并有意继续留队工作的可优先续签。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