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
单位名称
德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年龄需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86年3月至2006年3月)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有驾驶证B1照及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岗位职责
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履行专业森林消防员职责。
福利待遇
伙食费参照乡镇和县特巡警伙食标准,按30元/人/天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负担。 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每月2000元,不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主要依据。
薪资结构
基本工资2000元/人·月,绩效工资1000元/人·月,高危职业补助8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