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高中教师
单位名称
夏津第一中学
招聘人数
25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学科、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已在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十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关证书)须在2026年3月12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