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招聘人数
3
任职要求
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者优先);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律师执业等民商事法律从业经历2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热爱仲裁事业,熟悉民商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相关专业知识; 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和案卷整理; 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和岗位晋升均按照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现行相关制度执行。 工作及休假制度,按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