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仙观东侧园林、紫烟阁、游客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合作伙伴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若干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五仙观东侧园林、紫烟阁、游客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合作伙伴
单位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任职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具备相关运营管理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承办;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信誉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近两年内因违法被行政处罚; 其他不适宜参与博物馆运营管理的情形。
岗位职责
结合自身资源开展高品质公共文化活动,营造文化艺术氛围,加大宣传引流力度,进一步擦亮五仙观岭南文化地标品牌; 派驻专职人员常驻负责片区运营,安排人员承担游客服务中心咨询、引导、资料发放等服务,并自行承担游客服务中心相关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结算,自行缴纳); 合作方在不影响自身运营计划前提下,每年应免费向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提供紫烟阁二楼场地开展非商业性公共文化活动不超过30次; 如需使用五仙观其他区域开展临时活动须提前报批,并承担该区域安保、保洁、水电等基本保障费用。 应遵守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禁止明火使用;除约定管理费用外,因运营在非开放时间产生的安保、清洁等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应确保运营片区的正常开放功能,并履行游客服务中心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