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执勤车辆驾驶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单位名称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招聘人数
57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身体和心理健康; 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考;2026年2月1日以后,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离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考。
岗位职责
主要考核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车辆装备维护岗位人员是否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基础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