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讲解员岗
单位名称
紫阳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年龄4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讲解员岗1名需常驻指定景区,熟悉景区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民俗风情等相关知识,能独立编写贴合景区特色的讲解词,并根据游客群体差异进行个性化讲解;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口齿清晰、表达流畅、仪态大方,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掌握专业的讲解服务礼仪,能为游客提供优质、周到的讲解服务,主动解答游客的咨询问题,妥善处理讲解过程中游客的合理诉求; 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应对讲解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配合景区做好游客引导、安全提醒等工作; 了解文旅行业相关政策和服务标准,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景区的品牌形象; 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及时掌握景区新增景点、文化知识等内容,不断优化讲解服务; 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能完成讲解工作记录、游客反馈整理等基础文案工作。 持有导游证(初级及以上)、讲解员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有景区讲解、导游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会一门外语口语交流或地方特色方言讲解者优先; 具备一定的文艺特长(如唱歌、舞蹈、书法等),能配合景区完成文化活动展演、游客互动等工作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