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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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执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吃苦; 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年月为1990年3月至2008年2月);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法学类专业毕业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 本人、配偶或直系家属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与本院机关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来访接待、协助办理有关执行辅助工作。
福利待遇
聘用后,参照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参照在编人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等权利; 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大专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