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兵团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负责孕产妇科疾病诊断与治疗,提供全周期医疗服务和孕产妇保健工作。恪守医疗规范,保护患者权益,持续学习并参与团队协作,致力于促进患者康复与健康。 4.取得妇产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妇产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妇产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专业类别
医疗卫生类
职业资格
妇产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性别
不限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民族
不限
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政治面貌
不限
专业
本科-(1002)临床医学类
专科(技工院校)专业三级目录限制要求
本科专业三级目录限制要求
100201K 临床医学
090301动物科学、090302T动物生物技术
专科(技工院校)专业三级目录限制要求)
报考人员身份
专科(技工院校)专业三级目录限制要求(非必要无需填写,可填无)
本科专业三级目录限制要求(非必要无需填写,可填无)
研究生专业三级目录限制要求(非必要无需填写,可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