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辅助执法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人数
17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具有张家川县户籍; 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被吊销律师资格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聘用辅助执法工作人员的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退役军人;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