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6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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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
7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7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
单位名称
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
招聘人数
7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来高新区参加考试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为省内(除宁波市外)3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6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1000元/人。
报考条件
出生日期
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