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初中历史教师
单位名称
武汉市翠微中学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专业相关; 教学基本功扎实,会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相关教学和操作,专业水平及能力强,性格活泼,有亲和力,合作意识强; 取得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具有1年以上初中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验,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福利待遇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