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民法院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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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民调解员
7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7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高县人民法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专职人民调解员
单位名称
高县人民法院
招聘人数
7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公民,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行业、法律专业知识或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可不受上述学历条件限制),熟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基础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具有政法机关或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经历以及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特长可以优先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在职等纳入薪酬保障体系的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涉邪教的人员,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薪资结构
待遇由基本补贴1500元/月、个案补贴两部分构成,个案补贴实行“一案一补”。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行业、法律专业知识或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可不受上述学历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