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初中语文教师
单位名称
淮南市洞山中学北校区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包括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证明); 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退休教师返聘人员年龄须在65周岁以下);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现役军人; 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处于停考期内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福利待遇
学校与编外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薪资待遇依照学校编外聘用教师薪酬体系执行; 学校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平台和培训机会,鼓励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专业素养; 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参加各类教学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权利; 享受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