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监委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看护辅警)
单位名称
十堰寿康永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招聘人数
50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热爱公安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保密意识强,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分配和安排; 看护辅警:男性,年龄22至45周岁,身高170cm以上,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工作地点在十堰城区和房县城关镇(家庭住址为房县及周边县市可优先考虑); 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文身、口吃、重听、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岗位职责
从事看护勤务工作。
福利待遇
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半年实习期后评定相应层级,计发层级工资50~300元。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约1200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聘用期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薪资结构
月工资4800余元,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半年实习期后评定相应层级,计发层级工资50~300元。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约1200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