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教师
单位名称
韶关市浈江区金葵幼儿园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感,无任何不良记录;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年龄40岁以下(含40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有教师资格证; 具备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岗位职责
具备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福利待遇
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