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保育员
单位名称
吕蒙(高新区)中心幼儿园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职业素养:热爱幼教事业,有诚心、爱心、耐心,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沟通能力突出,能全力配合教师完成各项保育工作。 学历与资质: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有保育工作经验或幼儿园工作经历者,将优先考虑。 性别:限女性,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普通话标准。 禁止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的; 报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或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福利待遇身份证;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无犯罪记录证明。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处理的;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岗位职责
能全力配合教师完成各项保育工作。
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末双休、节日福利。
薪资结构
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次年度增资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