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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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员
若干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若干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政府专职消防员
单位名称
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任职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潜水、舟艇、激流、绳索等专业技术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龄2年以上)并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优先录用,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后视力不能低于5.0,身高不低于168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岗位职责
从事消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福利待遇
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意外保险,享受其它优待措施。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公积金,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工作制服。单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及技能学习,根据培训情况发放相应证书,提高个人能力。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素质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参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和支队政府消防员代干选拔。凡通过严格选拔程序且成绩优异者,将被择优录取为消防站管理干部。
薪资结构
试用期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高危补助、驾驶员岗位补助等(高危补助、岗位补助等参照当地政府保障标准落实)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199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
薪资范围
月工资为4200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