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环卫保洁人员
单位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招聘人数
10
任职要求
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有独立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踏实细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保洁人员岗位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具备从事环卫或管理行业工作、垃圾分类及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能接受应急任务与服从常态化加班安排; 本街户籍或居住者、会粤语者,持有电工证、机动车C1、C2或三轮车以上驾照且熟练驾驶,具有环卫保洁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实行六天工作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及《黄埔区关于规范环卫行业岗位及相关用工成本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