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高中数学教师
单位名称
武汉市第十一中学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师德高尚,团队协作能力强,教育理念先进,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应无任何师德违规记录; 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年龄48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课堂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教学服务,有探索学科融合的意识和基本能力; 取得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有公立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学经验者优先,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福利待遇
对特殊人才增加人才津贴奖励。 享有名师一对一指导、省内外专业学习培训机会,适合条件者,可参与学校国际合作项目课程。 提供早、中、晚餐补贴,享有工会会员待遇,如春游、节日慰问等福利。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薪资结构
年薪(含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