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经济、财会、金融、审计、管理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市属企业、金融机构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现任相当于副处级职务或具有3年及以上相当于正科级职务任职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熟悉审计、法务、风控、合规等方面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相关要求,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及年龄可以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