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担任部门正职的,要求具有省市经济管理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央企、省市属企业、金融机构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现任相当于正处级职务或具有2年及以上相当于副处级职务任职经历,满1年未满2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担任部门副职的,要求具有省市经济管理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央企、省市属企业、金融机构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现任相当于副处级职务或具有3年及以上相当于正科级职务任职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熟悉市值管理、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熟悉市场化资本运作模式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证券、基金等金融类专业资格,具有主导IPO成功项目案例者优先;
4.具有成熟的产业分析能力、行业趋势判断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5.担任部门正职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担任部门副职的年龄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及年龄可以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