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幼儿教师
单位名称
福清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任职要求
幼儿教师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需执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品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幼教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沟通能力强。 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有幼儿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 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名的人员。
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调整福清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规定标准发放。 幼儿园可提供免费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