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曾都区城市社区
招聘人数
13
任职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在社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五年)或截止到2024年10月22日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岗位职责
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体检结果应达到符合社区岗位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较高,群众满意度评议较高; 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有良好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