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
单位名称
泰州市消防救援局
招聘人数
86
任职要求
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要求,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文化体育特长生和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无人机操作、舟艇教练员、医疗救护、救援技能证书以及与消防相关国家类证书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身高160厘米以上; 具有良好的品行。
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灭火扑救、抢险救援以及其他业务辅助等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福利待遇
一经录用,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同等待遇,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享受护理假、婚假、事假和病假的权利,入职满1年后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享受工会福利,因公出差可以按照规定申报出差补助,优秀专职消防员可享受奖励、技术培训、申请入党等待遇。享受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表现优秀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策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薪资结构
以上工资收入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年底还享受绩效工资待遇,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各市区用工单位规定为准。其中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各地基本工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表现优异的专职消防队员,可以晋升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副队长(副指导员)、队长(指导员)等职务并享受职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