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社区工作者
单位名称
克山镇
招聘人数
7
任职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文字、计算机操作能力,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3月及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有参加过法轮功和邪教组织记录的人员; 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审查,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被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克山农场社区在职社区工作者。
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服从组织分配,其待遇按照克山镇现有在岗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录用上岗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从试用期开始起薪;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克山镇与已录用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一年一签,达到退休年龄后,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支付试用期工资后,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如工作中存在勒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交由县相关部门处理。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