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
6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大局观念,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不限专业;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本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参加邪教组织的; 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