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综合管理岗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工作业绩较好,干部群众认可。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符合相关服务年限要求。其中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称职),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人员一般在同一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同一县<市、区>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可累计);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同一县<市、区>不同乡镇<街道>工作时间可累计)。另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