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高中语文教师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符合本公告及《“百万英才汇南粤”东莞实验中学2026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广州专场岗位表》(简称《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