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红安博物馆工作人员(讲解员)
招聘人数
3
任职要求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标准,形象气质佳,无纹身,无色盲,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才艺突出的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