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班任教师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身心健康。 熟悉幼儿园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幼儿的身心成长规律。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胜任本职工作。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师范类专业优先,年龄40周岁及以下。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具有丰富的幼教一线经验。 被评为地级市、镇区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老师可放宽年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