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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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录员
4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4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速录员
招聘人数
4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曾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人员情形的。 其他要求:具有司法机关从业经验、掌握一定调解技能经验者优先;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练掌握文字录入技能,满足岗位日常文书处理工作需求;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
薪资结构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构成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大专及以上
出生日期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