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乡村振兴“雏雁”村干部
招聘人数
28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三农”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熟悉本地风土人情,愿意长期扎根乡村发展的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农业、农村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其他不适宜从事村级基层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