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企业人员要求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其中担任人力资源高级管理职务不少于3年。
4.专业能力:
(1)熟悉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政策、薪酬绩效体系、人才发展机制;
(2)具备组织架构设计、岗位体系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实战经验;
(3)熟悉“三定”方案落地与人员优化配置工作。
5.优先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
(2)有国有企业改革、人力资源体系重构、数字化转型项目经验;
(3)熟悉集团化企业人力资源管控模式与子公司差异化支持机制。
(二)非企业人员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现任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事业单位正副职且任职时间3年或以上。
3.熟悉国有企业干部管理、人才培养、绩效激励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