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保育员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年龄30-45岁,身体和心理健康,持有保育员上岗资格证,有经验优先;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热爱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性情温和,热爱幼儿,有爱心耐心,工作认真、细心、耐心、勤劳,有较强责任心、服务和团结合作意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