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专职辅导员
招聘人数
15
任职要求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基本规律,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基本素质; 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026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且不少于一年: 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工作经历;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学院(系、所)团委、学生会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或学院(系、所)研究生分会主席团工作经历; 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年级负责人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大学生应征入伍经历;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经历,且担任兼职辅导员不少于2年; 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