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县医院事务服务中心医疗卫生岗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
6
任职要求
参加本次县医院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选聘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具备医学类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三)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在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时间),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被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或虽解除处分但影响未消除不宜选聘的人员;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5.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