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专职劳动仲裁员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热爱劳动仲裁工作。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高原劳动仲裁工作的高强度和快节奏。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清晰阐述观点。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当事人、同事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及以上),具有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律师或在公、检、法、司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需单位鉴定),持《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具有独立承办案件的能力,能够熟练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提供解决劳动纠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