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编外管教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男,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女,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工作的。
薪资结构
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