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专职人民调解员
招聘人数
3
任职要求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 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事业;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或重大疾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现役军人。 现连队、社区“两委”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