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比较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法学
其他条件
具有相应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专业。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1具有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在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其中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名教师(名校长)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7年1月8日以后出生);2主持或核心参与至少3项省级及以上课题和项目研究并结题(项),或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