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基金管理部高级主管(代招)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国内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内外知名大学优先。 2.具有母基金管理机构或 VC、PE 投资机构或其他相关金融机构从业经历,且具有3年以上上述机构基金工作经历,个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经验要求。 3.思维敏捷、学习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熟悉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政府投资基金合作落地或管理运作经验;有成功投资的市场化项目或基金经验的优先。 5.具备 CPA、CFA、ACCA 或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