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政府专职消防驾驶员
招聘人数
11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男性,年龄跟随招聘时间进行顺延,在职消防员不受年龄限制,岗位急需特殊人才年龄适当放宽。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和心理健康; 具有良好的品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本人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 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