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临聘英语老师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身心健康,胜任教学工作;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7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7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