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启东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备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